************受***************的委托,就其岩门研学实践基地经营业态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 采购编号:浙鼎峰【****】***号
*. 项目名称:岩门研学实践基地经营业态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低限价承包费 | 备注 |
1 | 岩门研学实践基地经营业态采购项目 | 分成年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且分成保底不低于***元/年 | 包括商业前期策划、运营顾问服务、运营执行服务、广告策划服务、运营服务等 |
*.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 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特定条件:
6.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6.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络下载
7.1文件获取时间:****年6月**日-7月5日每天8:**-**:**,**:**-**:**(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年7月5日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允许其获取。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2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7月8日**:**(北京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云街道江滨巷***室)
**.磋商开始时间:****年7月8日**:**(北京时间)
**.磋商地址:************(*云街道江滨巷***室)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联系人:陈晓霞联系电话:***********传真:****-*******
质疑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缙云县*云街道江滨巷***室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仙都街道仙都景区西入口办公楼1幢1楼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