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溪嘉园装修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第*次),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服务周期:2年,计划开始时间:****年8月7日,计划结束时间:****年8月6日。
2.4 采购范围:*溪嘉园装修垃圾清运服务。
工作内容:投标人承包采购人所管理的*溪嘉园装修垃圾清运服务,所有装修垃圾清运工作必须按照南昌市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号萍钢总部大楼****室。
4.2 获取时间:****年 6 月 ** 日~ 7 月 ** 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报名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社保证明打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2 单位介绍信。
5.1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注: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中大道***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号萍钢总部大楼****室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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